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度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旨在推动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内涵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来华留学教育,用于高校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




PART.1 资助类别、期限内容及授课语言

1. 资助类别:博士研究生。

2. 资助期限:奖学金资助期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为4年)。原则上不予延长。

3. 资助内容:

●免交学费和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具体标准: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人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注:此奖学金项目资助内容不包括国际旅费

4. 授课语言:中文或英语(申请专业详情请登录大连海事大学留学生教育中心官网查询)。




PART.2 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时间及申请途径


1. 申请受理机构:大连海事大学留学生教育中心招生部门

2. 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月31日

3. 申请途径:所有申请材料以zip格式发送至大连海事大学留学生教育中心招生部官方邮箱 study@dlmu.edu.cn,邮件主题格式请以“DMU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护照姓+护照名”命名,例:DMU LN GONVERNMENT SCHOLARSHIP+XXXXX +XXXXXXXX(如未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视为放弃)




PART.3 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3.申请者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

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PART.4 申请材料(电子版即可,无须邮寄纸质材料)

1. 《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模板详见附件;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申请者须提供经公证的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非中、英文本的证书还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注:

① 如果申请者为应届毕业生, 请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预毕业证明(必须注明预计毕业、获得毕业证书的时间)

② 如果申请人为在职人员,除提交相关学历证明,还需提交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均须原件。

3.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申请者须提供应包含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非中、英文本的成绩单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4.学习计划:用中文撰写的学习计划不得少于 2000 字、用英文撰写的学习计划不得少于 2500 字,内容应包括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申请研究方向和学习规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计划中务必体现申请研究方向,此信息为专业院系分配导师的重要依据);

5. 推荐信:申请者须提交两封原授课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必须有所在学院的主管领导签名或院系盖章)。非中、英文本的证书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所有公证件都需提供原件;

6.《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复印件需附照片,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从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http://www.campuschina.org)。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仅为6个月,请申请人根据申请截止时间安排体检时间);

7. 有效护照的复印件:请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和签证页(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4月,已在华学习的申请者需同时提交护照签证页);

8. 相关语言水平证书:汉授项目申请者中文水平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且汉语水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有效期为 2 年)。英授项目申请者英文水平至少达到雅思成绩 6.0 分/托福成绩 90 分(官方语言为英语的申请者除外),无英文证书者,可提供其它官方英语水平证书。

9.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 1张电子照片(3cm*4cm,大小不超过2M)

11.其它:如有已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学业成就和研究能力的资料,请提供论文题目、摘要、发表刊物以及证明文件。

注: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上申请材料,无须在大连海事大学申请系统中进行线上申请


PART.5  录取通知及安排

1. 录取结果一般将于2025年7月末通知申请者(具体以辽宁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时间为准)。

2. 确认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等录取文件将由大连海事大学通过邮寄或官方邮箱的方式发放给被录取者。

3.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在被录取后不得随意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联系方式

大连海事大学留学生教育中心招生部 403 办公室

地址: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 1 号,116026

电话/传真: 0086-411-84727317

电子邮件: study@dlmu.edu.cn

网站: http: //iec.dlmu.edu.cn/



 附件:中国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LIAONING GOVERNMENT SCHOLARSHIP.docx

附件【附件:中国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LIAONING GOVERNMENT SCHOLARSHIP.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