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需在本国所在的中国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入华签证。 申请签证所需要提供的文件包括您的有效护照,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也称为JW201/JW202表)。在您取回护照及领取入华签证的同时,请确保使馆把您的录取通知书及JW201/JW202表归还给您。这是您来华后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时,所需要提供给公安局的重要文件。
   在华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学生须持 “学习签证”(“X1”签证) 入境。“X1”签证的有效期限为30日。持“X1”签证者必须在入境后的30日内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才可以合法地长期居住在中国。在华学习期限在半年以下者可持“学习签证”(“X2”签证) 入境。
注: 留学生需按照录取通知书中指定的报到日期内入境中国,以便为来华后申请居留许可或“X2”签证延期预留出充足的时间。严禁学生在签证过期当日或有效期仅余数日时来我校报到。如果因提前入境来华旅游等原因导致入境签证在报到期前过期,学生需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如需了解您所在国家的中国使/领馆的信息,请参看我国外交部网站:
http://www.fmp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