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期安排
大连海事大学一学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
一般每学期约20周,其中最后两周为复习考试时间。每年8月末或9月初是新学年的开始,也是秋季学期的开始;春季学期一般从2月末或3月初开始。
每年7月中旬开始放暑假,暑假约五周。每年1月中旬开始放寒假,寒假一般约7周,要想知道更加详细具体的学期安排,你可以参阅院历。
☆ 学习年限
本科生在校的基本学习期限为4年;硕士研究生在校的基本学习期限为2-3年;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留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本科生在校学习时间可以延长至6年(含休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超过基本学习期限的2倍(含休学)。
☆ 课程安排和学分要求
留学生入学后应尽快了解所修读的项目对学分、课程和培养方案的要求。原则上,汉语授课的学历留学生与中国学生合班上课,毕业要求与中国学生基本相同,部分公共基础课采取留学生单独授课的形式。每16学时课堂讲授对应1学分。
总的说来,大连海事大学的课程类型可以分成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是教学计划规定必须学习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及方向课程;
选修课,是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和个人兴趣自由选择学习的课程,本科生的选修课还分为限选课(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及方向课程)和任选课。
对于课程的类型和要求,各个专业和类别的具体要求都不完全相同,研究生留学生的培养计划由其导师负责制定并要认真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本科留学生在选课的时候要认真阅读其所在专业的留学生培养计划并按照要求选课,为自己设计一个合理、高效的选课计划。
● 本科生毕业要求: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科留学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科留学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准予毕业。
● 研究生的毕业要求:留学生研究生在学制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达到论文发表要求者,准予毕业。
☆ 注册和选课
● 注册
在校生每学期应按规定日期到校注册。注册须由本人携带学生证完成,不得委托他人。注册前必须先缴清学费,无交费记录者,将不予注册。注册一般是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完成。
新生到留学生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注册,老生到留学生教育中心统计与档案部注册。
如因故不能按时注册,须提前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注册者,按旷课论。无故不按时注册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校按规定注销其学籍。
● 选课
本科生一定要根据培养计划确定应该选的课程。
本科生选课时间一般为上一学期的最后两周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可在选课时间内登陆学校教务系统进行选课。从第二周开始,学校将关闭选课系统,这时你选择的课程就不能再改动,必须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对于选定的课程,如果你中途放弃或没参加考试,那么这门课程的成绩就会被记做零分或者旷考。
研究生入学后应及时与导师联系,在导师的指导下选课。
☆ 考勤和请假
学校对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考查和其他教学活动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出勤,应事先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学校将按规定对旷课的学生做出相应的处理。
凡旷课累计超过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时,将失去参加该课程的考试的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 考试和成绩
● 考试
留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如因病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须于考试前向授课老师和留学生教育中心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填写缓考申请单),同时提交相关证明。经学生专业所在学院(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后,任课教师将成绩记为“缓考”。经批准缓考的课程,考试与开学初补考一起进行,成绩按实际补考成绩降低10分标准记载,成绩类型记为“期末考试”。如补考成绩降低10分后为不及格,不再安排补考。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计。
● 成绩评定
考试课程以百分制计分,满60分者为及格并取得该课程学分。考查课程以百分制或五级分制 [优秀(A)(90分及以上)、良好(B)(80-89分)、中等(C)(70-79分)、及格(D)(60-69分)和不及格(E)(59分及以下)] 计分,取得60分或及格及以上成绩者,取得该课程学分。 个别环节可采用二级分制通过、不通过评定,通过者取得该环节学分。
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课后作业、平时测验以及期中考试都与期末成绩有关,期末考试只是考试成绩的一部分。
关于平均学分绩点(GPA)的计算,课程绩点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Σ课程学分绩点
Σ课程学分
考试情况和成绩对你的学籍和学位有以下的影响:
● 本科生自入学起,平均一学年获得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课程的学分低于30学分的学生,给予退学警告;第2次受到退学警告的学生将被要求退学;
● 博士生经重修后,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被要求退学;硕士生经重修后,累计两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被要求退学;
● 考试纪律
凡在考试中有作弊或抄袭等欺骗性行为者,该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留学生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及类似行为者,将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 毕业、结业和学位
本科生和研究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相关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相应学位。
本科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基本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但尚欠18学分以内(含)者,可以按本科结业处理,发给本科留学生结业证书。
留学生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但在导师评阅、同行专家评阅或论文答辩中未通过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本科生、研究生中途退学、学满一年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离校手续者,发给肄业证书。
☆ 学生证
学历留学生注册后将发给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证。
学历留学生的学生证由留学生教育中心教务管理部发放。如果遗失,应到留学生教育中心教务管理部补办。
学生证是留学生重要的身份证明,要随身携带,不能转借。如果丢失,一定要及时补办。
☆ 一卡通
留学生一卡通由学校网络中心办理。首次办理一卡通不需交费,丢失补办的费用为20元人民币。
☆ 在学证明
大连海事大学留学生教育中心可以提供中文或者英文的在学证明。
☆ 成绩单
留学生如果需要正式的中英文成绩单,可以到留学生教育中心教务管理部办理。
☆ 离校手续
留学生学习结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留学生教育中心学生教务管理部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如下手续:
(1)到专业所在学院办理离校手续;
(2)办理学生证和一卡通的注销手续;
(3)到学校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
(4)办理有关财务结算手续;
(5)如住在校内学生公寓,须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
(6)领取成绩单及学业证书:
(7)留学生须于毕业、结业之日起两周内离校;
(8)不办理离校手续而离校的留学生,学校将不提供学习成绩单及证书等。